北京市朝阳区劳动仲裁律师网
Labor arbitration Lawyer in Chaoyang District of Beijing
办案靠谱 二十年经验 律师热线:178 008 22124 更多精彩内容详见右侧公众号
北京星颜医疗美容不和员工签合同,也没有工资条,一到发工资就克扣工资,重新定制度,我该怎么做
时间:2019/11/18 18:07:59    来源:北京市朝阳区劳动仲裁网    |       

  你好!关于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问题。《劳动合同法》第10条第2款规定,“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第82条第1款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按照你的陈述,用人单位未与你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你有权要求用人单位从入职满三十日的次日开始支付二倍工资差额。我们代理的劳动争议案件中此类案件很常见,很多案件也取得了不错的结果。

  关于克扣工资,《劳动合同法》第30条第1款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所以,用人单位拖欠工资违反法律规定。若你在职,可按照《劳动合同法》第38条第1款第2项的规定,以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在仲裁时主张拖欠的工资,以及按你的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
     此复
北京市朝阳区劳动仲裁网

 复制连接  |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