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朝阳区劳动仲裁律师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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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被辞退,应如何赔偿
时间:2024/12/25 8:33:25    来源:北京市朝阳区劳动仲裁律师网    |       
试用期6个月,离转正还有三个工作日通知我被辞退,给我的三个原因一个是接受新鲜事物慢,第二个是不愿意加班,第三个是公司业务减少,请问我能主张2n赔偿吗,而且我所签劳动合同的公司和我工作的公司不是同一个,但是应该是工作的这个公司在管我所签劳动合同的公司,如果我需要仲裁是和签劳动合同的公司吗

  你好!用人单位在试用期不可以随意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21条规定,“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所以,用人单位违反上述规定解除试用期劳动合同的就属于违法解除,劳动者就可以向用人单位工商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一个月的赔偿金。
  关于仲裁主体,个人认为可以将这两个公司都作为被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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