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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欠押金及保险
时间:2023/2/8 8:38:12    来源:北京市朝阳区劳动仲裁律师网    |       
我爱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于2017年11月公司停止为其缴纳保险。后于2020年为其看病在刷医保卡时发现此事。2021年我爱人找到到时的公司其人事部负责人李建回复,已做通过登报公告形式通知解除劳动合同。但其未提供当时登报公告的资料。我爱人又找到总公司反映情况,当时一张姓人事负责人告知回家等消息,这一等又是2年过去了,该公司没有任何人与我爱人联系。在我爱人入职公司时押金缴纳5万元,目前没有退还。保险也于2017年中断,请问此类情况通过仲裁能否得以解决。

  你好,押金可以通过劳动仲裁解决,但已经远远超过一年的仲裁时效,仲裁极可以不予受理。社保问题可向社保投诉,不属于劳动仲裁管辖事项。
  此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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